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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国人出售日本不动产时的源泉征收

外国人出售日本不动产时的源泉征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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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国人出售日本不动产时,针对出售金额,会被课征固定税率的源泉征收。

被课征的源泉征收金,在隔年的报税确定税额后,政府将会退款多缴交的税金。

若出售的不动产没有产生出售利益,源泉征收金将会全额退还。


外国人出售日本不动产时的源泉征收金额

外国人出售日本不动产时,从出售金额中会被征收以下的源泉征收金。

源泉征收金额 = [不动产出售金额] × 10.21%

该金额会在不动产款项支付后的隔月10日前,透过不动产仲介缴交给税务署。

 


源泉征收金的退款


缴交的源泉征收金额会在隔年报税后获得退款。

隔年的退款金额 = [源泉征收金额] − [不动产出售利益课税额]

不动产出售利益的课税额请参照以下连结:

 

→外国人出售日本不动产时的税金(连结)

 

所出售的不动产若没有产生利益,不动产出售利益便为0,被课征的源泉征收金将会全额退款。

此外,若买家为个人且是买家本人或亲人以自住为目的而购买,而出售金额为1亿円以下的情况,便不须缴交源泉征收金。


※重点※

不动产的出售对象,买家为:


・个人
・买家本人或其亲属以自住为目的而购买
・出售金额在1亿円以下


满足以上3个条件的情况,卖家便不须缴交源泉征收金。